坐牢一方可以離婚。離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協議離婚。如果都同意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協議并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
2、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
對服刑人員提起的離婚訴訟,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