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八十條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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