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