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是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這種制度下,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
法律分析
結婚財產沒有另有約定的都是共有部分,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對于這種財產歸屬制度的具體規定,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拓展延伸
婚姻中的財產分割規則是指在夫妻關系解除或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理分配的法律規定。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制度,財產分割規則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財產分割主要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貢獻和財產增值情況等因素。例如,在一些國家,采用的是平等分割原則,即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一半一半的比例進行分配;而在另一些國家,可能會根據夫妻雙方的貢獻程度和個人情況進行不同比例的分配。此外,還有一些國家允許夫妻通過協議自行約定財產分割方式??傊?,婚姻中的財產分割規則旨在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的財產分配。
結語
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歸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分割規則是指在夫妻關系解除或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理分配的法律規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可能考慮財產來源、貢獻和增值情況等因素。目的是保護夫妻雙方的權益,確保公平公正的財產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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