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了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等事項,包括填寫申領表、交驗戶口簿、換發新證、更正錯誤、交回原證等。未滿十六歲的公民也可以申請換領、補領新證。在解決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身份證中記錄住址變動,并告知本人。
法律分析
一、當真實年紀與身份證年紀不一致,需要帶著戶口本和村委會證明到派出所再次解決身份證。
二、《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1、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2、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換或者資料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事項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遺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3、不到十六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能夠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解決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事項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拓展延伸
處理年齡差異導致的身份證問題的解決方法
處理年齡差異導致的身份證問題的解決方法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核實個人真實年齡,可以通過收集相關證據,如出生證明、學歷證書等,以證明真實的年齡。其次,與相關機構或部門進行溝通,如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等,說明年齡差異的情況,并提供證據加以說明。第三,申請更正身份證上的年齡信息,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信息的更正手續。最后,如遇到特殊情況無法解決,可咨詢律師或法律專業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尋求法律援助或進行訴訟程序??傊?,處理年齡差異導致的身份證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確保個人身份證信息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結語
在處理年齡差異導致的身份證問題時,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核實個人真實年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與相關機構進行溝通,說明情況并提供證據;申請更正身份證上的年齡信息;如遇特殊情況,可咨詢律師或法律專業機構,尋求法律援助。處理身份證問題需確保信息準確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領和發放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領和發放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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