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主犯和從犯的情況下,一般要等主犯歸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沒有辦法抓獲歸案的,才能把現有的罪犯進行這審判和宣判。從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一般來說從犯判處的刑罰不可能比主犯重,但如果從犯有其他從重處罰的情節,比如累犯,那么從犯判處的刑法就會重于主犯了。從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一般是指為實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創造有利條件、排除障礙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窺探被害人行蹤,指點犯罪地點和路線,提出犯罪時間和方法的建議,事前應允幫助窩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窩贓、銷贓等。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參加了實施犯罪行為,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團中,聽命于首要分子,參與了某些犯罪活動;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參與實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動。一般地說,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體罪行較輕、情節不嚴重,沒有直接造成嚴重后果。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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