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成為犯罪嫌疑人,從被警方傳喚,到最終法院審判定罪收監執行前,這個時間段內都是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按照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在理論上,一個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關押157個月,折合13年零1個月?,F實中能在看守所關押這么久還沒結案的刑事案件是很少的。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有期徒刑)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即便在看守所關押了很久,判決以后這些羈押的時間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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