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坐牢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由在監獄的一方作為原告起訴,那么應該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立案。
法院認為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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