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結婚后女方工資是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其實都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除非夫妻對婚后取得的財產有特殊的約定,否則原則上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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