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和從犯的量刑標準如下:
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2、犯罪集團主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主犯參與共同犯罪活動的全部犯罪處罰,或者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3、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從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脅迫從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根據其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套路貸的從犯是什么情況?
在實施套路貸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套路貸從犯。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規定,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六條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二、共同犯罪中應該怎么判定責任
對共同犯罪人進行正確的分類,是確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責任的前提。關于共同犯罪人的分類,我國刑法采用折中分類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為主,并適當考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況,將共同犯罪人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1、主犯及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規定,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2、從犯及其刑事責任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3、脅從犯及其刑事責任脅從犯是指被脅迫參與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脅迫參加犯罪。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4、教唆犯及其刑事責任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的規定,對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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