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題目為起訴狀。
2、起訴原告、被告的個人信息。
3、案由。如相鄰權糾紛等。
4、訴訟請求是什么。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拆除侵犯原告相鄰權及生命健康權的違章建筑,排除妨礙、恢復原狀;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5、說明事實與理由是什么。如被告于年月在沒有任何合法報建手續的情況下,在原告上述房屋前修建垃圾站,于年月再次在該違章建筑上加大擴建二層,用于變電所。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該變電所延伸距離不足5米,違反國家電力線路保護區規定,嚴重影響了原告房屋內租賃人員的生活、居住的安全;根據gb12348-90《工業企業廠界噪聲限值》的規定,涉案變電所造成對環境的噪聲污染;同時被告使用該變電所及變壓器存在油泄漏污染,氣體污染的安全隱患,嚴重侵犯了原告及原告租賃方的相鄰權及生命健康權。為此,原告特依法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原告所請。
6、總結然后提出要求賠償的事項。
一、相鄰關系是無償的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相鄰權的行使一般是無償要求相鄰方履行義務,地役權的設定雖然可以是無償的但實踐中很少,其伴隨的往往都是有償的。另外,地役權的存續期間,也可任由當事人約定,并可設定永久地役權;而相鄰權的存續期間是法定的。相鄰權作為法定權利,所反映的是不動產毗鄰關系中最基本的生活、生產、安全要求。
二、相鄰權在現實生活有什么意義
1、提高效益,促進發展。不動產相鄰權的很大一部分涉及到社會生產和生活,相鄰人行使權利時,一方面有權要求對方給予必要的便利,另一方面也應為對方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便利。只有這樣互相支持和幫助,雙方對不動產享有的權利才能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實現,從而促進發展。
2、減少妨害,促進便利。相鄰權產生于人們的日常生產和生活之中,如相鄰宅基地通行權、相鄰防險關系中的權利、相鄰共墻關系中的權利、相鄰通風采光權等等。確認和保護這些權利,有利于避免相鄰各方之間的摩擦和沖突,減少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提高生產生活質量,促進生產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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