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按納稅人不同計算有所區別。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因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納稅人進口貨物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二、應納稅所得額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扣除的項目包括哪些
1、資本性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
5、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6、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有賠償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公式中的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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