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主犯沒有歸案,但對于已經歸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經有確實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對已經歸案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對于未歸案的犯罪嫌疑人,應該由偵查機關采取通輯等措施,繼續將其抓捕歸案。
如果證據不足的,逮捕期滿的,也可以對已經歸案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措施。
此外,關于主犯的認定,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犯罪分子,就可以認定是主犯:
第一,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二,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三,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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