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的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哪些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滿三歲到小學入學前(不包括0-3歲兒童)、小學到博士(包括職專、技工)都是定額扣除1000元/月/每個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各扣除50%或者一方全部扣除。2、繼續教育:學歷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職業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3、住房貸款利息:首套房貸款利息可參與個稅抵扣,每年可扣除12000元,而且在還款期間(不超過240個月),定額扣除每月1000元,扣除人為本人或配偶。結婚前購買可選擇一方扣除或各扣除50%。4、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沒有房產,可以執行住房租金稅前扣除。在直轄市、省會等定額扣除1500元/月。在戶籍人口大于100萬城市定額扣除1100元/月。在小于100萬戶籍人口的城市定額扣除800元/月。5、贍養老人:有贍養義務的子女贍養60歲及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1)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2)非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個數。6、大病醫療:個人支付超過15000元部分的醫藥費用支出,標準是每年可抵扣金額不超過有80000元,扣除人為本人或配偶。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四條 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