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所得稅費用不一定等于當期應納所得稅稅額。如果不存在遞延所得稅的話,當期所得稅費用等于當期應納所得稅稅額。如果存在遞延所得稅的話,當期所得稅費用不一定等于當期應納所得稅稅額。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是當合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上的利潤總額出現時間性差異時,為調整核算差異,可以賬面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作為利潤總額列支,并按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作為應交所得稅記賬,兩者之間的差異即為遞延所得稅。當期所得稅費用就是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所得稅稅率(25%),其中應納稅所得=稅前會計利潤(即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當期所得稅不是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而是當期確認的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企業在計算確定當期所得稅(即當期應交所得稅)以及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的基礎上,應將兩者之和確認為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的所得稅影響。即:所得稅費用(或收益)=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收益)。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就是納稅調整。因為稅法和會計的口徑不一致,企業的利潤表是根據會計口徑確認的,所以要把利潤總額調整成稅法的口徑。其實,應納稅所得額就是稅法口徑的利潤總額。稅法口徑和會計口徑為啥不一致?很明顯,稅局想多收點稅,如果按照會計口徑的話,企業提個壞賬、預提個費用之類的,利潤總額就少了,交的稅就少了。于是,稅局就搞了一套計算利潤總額的規則,壞賬、減值等事項,計提的時候都不讓扣稅,這樣就能多收點稅。
原則上是可以的。然而,會計口徑和稅法口徑的利潤表,大部分是一致的,只有少部分不一致,我們沒有必要花那么多精力去編一個稅法口徑的利潤表,只需在會計口徑利潤表的基礎上,把那些不一致的地方調整過來,就可以了,這樣效率高。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計算過程,就是把會計口徑的利潤總額調整成稅法口徑的利潤總額的過程。為了防止混淆,給稅法口徑的利潤總額取一個新的名字,叫應納稅所得額??傊?,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測算大致思路是這樣:從利潤表的利潤總額出發,找出應當調增或者調減事項,最后得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當期所得稅費用。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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