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需要帶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必須是全家的,不可能把戶口本拆開,只拿一頁,這是對戶籍嚴肅性的極端蔑視,也是不允許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章的有效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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