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相撞責任劃分標準:一方過錯導致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兩方過錯,根據行為和過錯程度分別承擔責任;雙方無過錯,交通意外事故,無責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無責任。
法律分析
2個電瓶車相撞責任劃分標準如下: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幾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后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8、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8、逆向行駛的;
9、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0、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1、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2、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拓展延伸
電動車碰撞事故責任劃分的相關法律準則
電動車碰撞事故責任劃分的相關法律準則是指在電動車發生碰撞事故時,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確定各方的責任比例和賠償標準的準則。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駕駛員的過失程度、交通規則的遵守情況、車輛的技術狀況、道路環境等。根據具體情況,責任可能被劃分為全責、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或無責。同時,賠償標準也會考慮受害人的損失程度,包括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在處理電動車碰撞事故時,應參考相關法律準則,確保公正、合理地劃分責任和進行賠償。
結語
電動車碰撞事故責任劃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根據駕駛員過失程度、交通規則遵守情況、車輛技術狀況、道路環境等因素進行判斷。若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事故發生,則需承擔全部責任。若是兩方或多方的過錯導致事故發生,則根據過錯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若各方均無過錯,則屬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無責任。在處理電動車碰撞事故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準則,公正、合理地劃分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
《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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