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違背限號出行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違反限行規定的行為將以違反交通禁令標志被處以1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故意遮擋車牌將會被處以200元罰款并記12分:
①對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未按規定安裝、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按照法律規定處以200元罰款并記12分;
②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機動車,收繳偽造、變造物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③對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機動車。
二、不受限行規定的車輛: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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