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按照以下規定分配:
1、房產增值部分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離婚后動遷房子怎么分配
離婚后動遷房子的分配要看房產的歸屬,如果是雙方共同所買,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那么分割時要按照平等的原則金分割;如果是一方的私有財產,該拆遷房是一方在婚前取得的,那么歸一方個人所有,分割時也歸一方,另一方沒有關系。在分配時需要同其他共同財產一樣參照照顧無過錯方、女方、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對拆遷補償款進行分配。
離婚房子怎么分配
一年四個月有減刑的可能。
只要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條件,仍然可以減刑。在減刑程序方面,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尹利兵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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