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旗管理是由哪個單位負責的,在我國國旗法中的相關規定中可以知道,是由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協調全國范圍內國旗管理有關工作,其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國旗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辦公廳統籌協調全國范圍內國旗管理有關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國旗管理有關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國旗的制作和銷售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旗的升掛、使用和收回實施監督管理。
外交部、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有關部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國旗的升掛、使用和收回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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