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鋪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一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1--20%)
增值稅:個人出租商鋪、寫字間增值稅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款=含稅租金收入÷(1+5%)×5%?!秶叶悇湛偩株P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同增值稅征收。應交的附加稅=實際繳納的增值稅*【7%(或5%或1%)+3%+2%】。
財稅[2016]12號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單位和個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季度30萬元以下)的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據財稅2019年13號文,自2019年1月1日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減半征收。
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依據財稅2019年13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減半征收。則減半征收后的應交房產稅=租金*12%/2。
城鎮土地使用稅:月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房米土地年稅額/12*占地面積。
依據財稅2019年13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減半征收。則減半征收后的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房米土地年稅額/12*占地面積/2。
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交印花稅,稅率千分之一。
依據財稅2019年13號,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以減半征收。
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財租賃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財產租賃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方法應依照《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的具體規定: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1)如果租賃所得低于4000元,則減除費用800元。出租非住房應交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不含稅收入-相關稅費-修繕費用-800元)*20%。
(2)如果該所得高于4000元,則減除20%的費用,出租非住房應交個人所得稅=(增值稅不含稅收入-相關稅費-修繕費用)*(1-20%)*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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