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貸款,如果是雙方婚前共同貸款購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款的,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辦理了房產證,那么屬于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
一、離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1、購房時,只有一方婚前財產購買的,此房子屬于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后購買,只要是用婚前財產購買的,都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于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2、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和增資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以共同的還貸額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計算分割增值財產。
二、房屋過戶夫妻名下有貸款離婚后該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子歸一方所有,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對房產不予分割。
三、婚前按揭買房并且取得房產證婚后離婚的如何處理
婚前按揭買房并且取得房產證婚后離婚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屬個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個人婚前財產本身衍生而來,并非婚姻存續期間投資或經營所得,也不屬于共同財產,不參與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辦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還款,取得房產證的處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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