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體不同
(1)對單位行賄罪,個人和單位均可成為犯罪主體。
(2)單位行賄罪,只有單位才具有主體資格。
2、犯罪對象不同
(1)對單位行賄罪的行賄對象是國家單位、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
(2)單位行賄罪的犯罪對象主要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包括向非國有單位行賄。
單位行賄罪與對單位行賄罪的區別
一般來說,單位行賄罪與對單位行賄罪的區別界限在于:一是犯罪主體不同。單位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單位,即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對單位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則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二是給予財物的對象不同。單位行賄罪是單位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的回扣、手續費;對單位行賄罪則是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的回扣、手續費。
單位行賄罪與行賄罪的區別
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行為。按中國《刑法》屬于瀆職罪。
1、主體不同。個人行賄罪的主體是自然人,而單位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單位;
2、歸向不同。據《刑法》有關規定,單位行賄罪行賄行為的違法所得必須歸單位所有,如果歸個人所有,應以自然人的個人行賄罪論處;
3、情節標準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中的有關規定,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而個人行賄罪的追究數額起點是1萬元。
單位行賄罪與個人行賄的區別是什么
一、主體不同:單位行賄罪的犯罪主體必須是單位,應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人行賄罪的主體是自然人。二、歸向不同:單位行賄罪行賄行為的違法所得必須歸單位所有,如果歸個人所有,應以自然人的個人行賄罪論處。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單位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對單位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有以下這些:第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主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次要客體是國家經濟管理的正?;顒?。另外,行賄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這里所說的財物,與受賄罪中的財物是相同的。第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向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行賄的行為。至于行賄人所要謀取的不正當利益是否客觀實現,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具體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財物;二是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2)向3個以上單位行賄的;(3)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行賄的;(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第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第四、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
對單位行賄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一條第(六)項的規定,對單位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單位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2)向3個以上單位行賄的;(3)向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行賄的;(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該內容由 覃濤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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