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認定: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即可,并不要求其必須具備完全實現所有權的全部權能的意圖。
2.行為人不僅要有通過自己犯罪行為占有他人財物的意圖,還要具備通過犯罪嫌疑人使得他人喪失對財物控制的意圖。
3.他人財物是指他人占有的財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271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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