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如果要進行離婚,需要準備以下幾個證件,分別是:1、結婚證;2、居民身份證;3、戶口簿;4、離婚協議書;5、個人的兩張單人照片。準備好以上證件就可以到當地的民政局或者相關部門進行離婚業務的辦理了。需要進行離婚的人應當提前了解好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離婚業務的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離婚的新規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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