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范圍變更 登記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 3、 公司章程 修正案( 公司法 定代表人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市場主體未依照本條例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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