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變更后存在的風險是法人代表承擔企業違規、偷漏稅、負債等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可能引發客戶變化、企業信用變化和老板控制權變更等問題。
法律分析
一、法人變更后存在的風險是什么
企業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資金數額、企業名稱、組織章程、組織機構、住所等法定條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企業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是依據法人內部的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其行為被視為法人的行為,其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擔??偠灾?,擔任企業法人代表風險很大。企業違規、偷漏稅、企業負債等一切與企業有關的責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擔。準確地說法人代表不是法人,法人是你的公司。
《民法典》第七十六條【營利法人的定義及類型】以取得利潤并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二、對法定代表人需要處罰的情形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此外,法人代表變更后還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1、客戶可能跟著發生變化。
2、企業信用發生變化。
3、企業將不再由原來的老板控制。
結語
企業法人變更后存在的風險包括:承擔企業違規、偷漏稅、負債等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罰款,甚至刑事責任。法人代表變更還可能導致客戶變化、企業信用變化以及不再由原來的老板控制等問題。因此,在進行法人變更時,需要謹慎考慮并妥善處理相關風險,以確保企業的合法運營和穩定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四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條 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十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節 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九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四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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