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存在欺詐的合同無效,我國法律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無效的: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如何界定合同是否有效,有哪些規定?
確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求是:(1)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具備法律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欺詐的合同是否有效
欺詐的合同無效。合同欺詐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獲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虛假情況或歪曲、掩蓋真實情況,使相對人陷入錯誤認識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訂立、履行合同的行為。
欺詐的合同是否有效
欺詐的合同可申請法院撤銷,在撤銷之前,合同有效。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贈與合同存在欺詐是否有效
贈與合同存在欺詐無效。以欺詐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的合同,受欺詐方在履行合同時有權依法請求撤銷,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贈與合同存在欺詐是否有效
沒有效。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贈與合同存在欺詐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問:撤銷合同有時間限制嗎?答:針對可撤銷合同的法定撤銷權有時間限制,權利人應該在法定時間內行使權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該內容由 范曉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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