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站附近可以居住的。只要是在安全距離內電站是不會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的,也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影響。
國家《電磁輻射管理辦法》規定100千伏以上為電磁強輻射工程,第二十條規定:在集中使用大型電磁輻射設備或高頻設備的周圍,按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要求,在規劃限制區內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兒園等敏感建筑。
據了解,目前國家規定100KV以上的供電設施,其建設必須通過環保部門的行政許可。其中環??疾熘笜酥饕妶?、磁場、無線電干擾及噪聲四大塊內容。在居民區設立的供電設施,要通過環保行政許可,必須達到這些標準。
工頻電場強度不超過4千伏/米;磁感應強度不超過0.1毫特斯拉;無線電干擾方面,其中110KV的工程不超過53分貝,500KV的工程不超過55分貝;噪聲影響則要求晝間不超過55分貝,夜間不超過45分貝。只要這幾個指標達標,在環保上,對于相關設備與建筑之間的距離沒有嚴格的要求。
不過,據環保部門介紹,我國目前對設備與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有一定要求。比如10KV-35KV變電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側面8米以上;35KV以上變電站的建設,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側面12米以上;箱式變電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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