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繼承人辦理遺囑公證的,公證機構審查材料后符合規定的,應該在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