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話,黨員留黨察看,一般工作人員行政處分。根據國家法律規章,有違法犯罪前科的人不能報考公務員,醉駕屬于刑事案件,但如果在檢察院階段免于起訴,沒有被法院判決,不屬于有前科,可以報考的。
公務員醉駕即便是免于起訴也會被單位內部處分,包括記過,記大過,降級和撤職等,但不會開除公職!
1、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后,送達不起訴決定書;
2、如果存在扣押財物行為,應解除扣押;
3、移送交管部門處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章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章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章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章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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