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仿冒知名大型網站舉辦抽獎活動、嫌疑人仿冒知名大型網站舉辦抽獎活動,制作釣魚網站,并通過電子郵件、短息、飛信等方式發送詐騙信息,謊稱網民中獎,且數額巨大。網民要領到獎金,需繳納領獎的各種費用,而網民一旦將錢匯到嫌疑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便再也無法與嫌疑人取得聯系。此類詐騙手段,嫌疑人常使用雅虎、騰訊、新浪、央視非常61、江蘇衛視非誠勿擾等知名欄目、網站作為誘餌,制作釣魚網站。
(二)、以極低的價格批發銷售手機充值卡、嫌疑人制作釣魚網站,以極低的價格(通常為0.5折或0.6折)批發銷售手機充值卡,誘使網民誤認為是難得的投資機會,大量購入此類假冒手機充值卡。當網民發現手機充值卡無法進行充值,再次聯系嫌疑人時,嫌疑人又以各種借口要求網民支付所謂“開通費”,隨后網民便無法與嫌疑人取得聯系。
(三)、以各種名義要求網購網民重復匯款、嫌疑人冒充賣家,在購物網站上與網民進行交易。當網民將貨款匯出后,嫌疑人以各種名義要求網民重復匯款。其中,常見名義包括:一是謊稱其貨品為走私物品或海關罰沒物品要求網民支付一定的保證金、押金、定金;二是謊稱網民下訂單時卡單,要求網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訂單;三是謊稱支付寶系統正在維護,要求網民直接將錢匯到其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四是謊稱購物網站系統故障,要求網民重新支付;五是謊稱網購賬戶被凍結,網民要解凍,需要支付一定費用來激活賬號;六是網民在網購飛機票時,嫌疑人謊稱網民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誤,要求網民重新支付購票款;七是謊稱需要進行資質驗證,要求網民支付驗證資質費;八是謊稱網民在購物網站的積分或信譽不高,要求網民注冊VIP會員,支付VIP會員入會費等。
(四)、招聘打字員或兼職、嫌疑人制作釣魚網站,假借各大出版社的名義,謊稱招聘打字員或兼職,誘使網民應聘。在應聘時,嫌疑人以各種名目要求應聘的網民先交納一定費用,當網民將稿件錄入完畢后,準備交給所謂的“出版社”時,已無法聯系嫌疑人,才發現自己受騙。
(五)、預測彩票、嫌疑人制作預測彩票的釣魚網站,吸引網民入會。網民交納一定的入會費才能入會,而后嫌疑人還以各種名目向網民索取高額的所謂“專家預測費”。在發現沒有中獎后,網民才察覺已經受騙,此時已無法與嫌疑人取得聯系,交納的各種費用更是無從追回。
一、游戲監督投訴平臺
中國網絡游戲投訴平臺是服務于中國所有游戲網民的國家級網絡游戲監管平臺,平臺上線是由國家級媒體主導、面向游戲型互聯網行業的重要舉措。通過游戲企業、調解中心、仲裁委員會、法院的參與,為游戲玩家提供一站式投訴處理服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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