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鄰關系是不動產相互毗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權利,相互間應當給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將這種相鄰人間的關系用權利義務的形式確定下來,從本質上講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的延伸,同時又是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財產權利的限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條 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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