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是犯罪行為,構成 危險駕駛罪 ,其法定量刑標準是:處 拘役 ,并處 罰金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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