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鄰權糾紛屬于民事訴訟,應該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
6、法庭辯論、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7、判決宣告。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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