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司法所調查內容如下:1、個人居所情況;2、家庭情況;3、個人成長情況;4、社區表現情況;5、人際交往情況;6、家庭成員是否愿意配合監管,擬適用緩刑人員所在社區,也就是村委會、居委會,是否愿意提供擔保、是否愿意在緩刑考驗期間配合監管,被害人意見,社區居民意見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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