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實際情況,如果債務人借錢不還的,雙方協商無效,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債務,判決生效后,債務人仍不償還債務的,債權可以申請強制申請,通過人民法院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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