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前,若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義務如實告知對方。如果不如實告知,而在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種情況,那么另一方有權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其中,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對于欺詐的婚姻,不屬于可撤銷婚姻。
法律分析
在結婚前,若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義務如實告知對方。如果不如實告知,而在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種情況,那么另一方有權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一、一方結婚前隱瞞病情,能撤銷婚姻關系嗎
一方結婚前隱瞞病情,能撤銷婚姻關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的方式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小孩出生證、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雙方當事人一方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當事人可以訴訟離婚。(法定離婚情形: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二、欺詐的婚姻是否屬于可撤銷婚姻
欺詐的婚姻不屬于可撤銷婚姻??沙蜂N婚姻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拓展延伸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要婚檢嗎?
結婚登記的前提不是必須要婚檢,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男女雙方結婚前必須要婚前,是否婚檢是個人的自由。但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結語
在結婚前,若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義務如實告知對方。如果不如實告知,而在婚后另一方發現了這種情況,那么另一方有權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是,欺詐的婚姻不屬于可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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