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如果不小心把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都丟了,那么在復印離婚協議書時,還需要帶著個人身份證去民政部門補辦離婚證。
一、離婚上訴流程如下:
1、準備起草起訴狀;
2、準備其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碧巖,先進巧慧含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的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其開庭傳票;
7、法院開庭;
8、法院依請求做出判決且宣讀其判決書。
二、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起訴離婚:
1、當事人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2、起訴離婚的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
3、起訴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4、男方起訴的,女方不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孝笑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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