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丟失,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攜帶本人身份證,去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并要去檔案室復印民事調解書,加蓋法院檔案室公章。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協議內容的法律文書。它是法律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文種之一。調解書是仲裁庭或仲裁員根據經過調解雙方達成的協議制作的記載該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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