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停產未發工資,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清償順序應按照:先支付拖欠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劃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還有根據法律規定應支付的補償金;其次是未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稅款;最后是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時,按比例分配。破產公告應包括標題、正文和文尾,其中正文包括原因、事項、告白內容、實施期限等。
法律分析
一、公司停產倒閉沒發工資怎么辦
公司申請破產的,在進行清償時,應當支付的職工補償除了拖欠的職工工資,還有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清償順序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四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為破產費用: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第四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
(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三、破產公告怎么寫
1、標題。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公告標發文機關和文種,有時只標文種即可:標題如無發文機關名稱則在結尾必須落款。通告標題一般要標出單位或是由。
2、正文。包括開頭的原因,講原因目的:主體的事項,及告白的內容,可以分條款寫下:最后是寫結尾,寫實施的期限、范圍以及違反如何等,也可以簡潔的提出對人民的希望,對違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寫、或結尾只寫結束用語,如特此公告等。
3、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機關名義發布,標題如已有機關名,就不必署了
結語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公司申請破產后,清償順序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首先清償拖欠的職工工資、醫療、傷殘補助等費用,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補償金。其次清償破產人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稅款。最后清償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則按比例分配。破產公告的撰寫應包括標題、正文和文尾,其中正文應明確原因、事項、內容,并可陳述實施期限、范圍和違反者的后果。最后,署名和日期應以機關名義發布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范圍和期限】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 個人獨資企業招用職工的,應當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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