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夫妻財產關系兩個方面的內容。
1、夫妻人身關系:夫妻人身關系是指沒有直接財產內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子女和管教、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2、夫妻財產關系:夫妻財產關系是指夫妻之間在財產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它是夫妻人身關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體現一定的經濟內容。
二、婚戀具有如下的功能:
1、實現生理需要的功能。人類有男女之別,動物有雌雄之分。人雖然是自然界進化的最高成果,但性別的意義同動物有著近乎相同的內容。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人類兩性結合的層次同動物是完全一樣的。人類個體的成熟雖然需要兩性之間的交往、結合,但它具有動物完全不具備的情感內容,這就是人類經過長期的進化發展,兩性之間通過愛情,彼此傾慕,通過婚姻組織家庭的形式,達到身體的結合。
2、傳宗接代的功能。我們知道,人類最初的繁衍方式與動物是完全相同的,在母系氏族社會中,人們經歷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階段。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私有制的產生,人們有了財產支配和財產繼承的需要,相對固定的婚姻關系在這種情況下隨之產生。在私有制下,雖然存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情況,但是由于人們通過婚姻組成了家庭,家庭不論是作為生產單位還是生活單位,都成為組成社會的不可缺少的細胞,其血緣關系和傳承脈絡得以清晰。即使在現代社會,大多數人的戀愛也是與結婚生子相聯系的。
3、改善自身生活條件的功能。通過聯姻改善自己或家庭的生活條件和處境,是私有制下和現代社會中毋庸諱言的功能。這是人們考慮婚戀時與追求幸福的欲望聯系最為緊密的功能。在許多國家和民族的婚俗中,都有要彩禮的行為,男方是否能夠給得起女方彩禮、給彩禮的多寡,一方面顯示了男方家庭的生活條件,另一方面也能夠起到改善女方家境的作用。另外,在談婚論嫁時,女方往往注重男方的家庭財產情況。有句俗語叫做“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講的就是女方希望能夠嫁得一個衣食無憂的家庭,過安穩日子的心理。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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