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人工費控制:實行“量價分離”的方法。
(二)材料費的控制:實行“量價分離”的原則。
1.材料用量的控制:(1)定額控制。(2)指標控制。(3)計量控制。(4)包干控制。
(三)施工機械使用費的控制
(四)施工分包費用的控制
對分包費用的控制,主要是要做好分包工程的詢價、訂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建立穩定的分包關系網絡、加強施工驗收和分包結算等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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