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不做了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提前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的。
一、離職有哪些原因
有研究表明,員工不滿意程度與缺勤率之間的相關程度并不很高。即工作不滿足可能只是影響員工缺勤率的眾多因素之一。例如,即使人們真的不喜歡他們的工作,但如果他們認為工作對于維持自己的生計或完成一個重大項目有重要意義的話,他們也可能不會選擇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員工可能非常不喜歡他們的工作,但他們只是在工作中偷懶或消極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滿,而不是選擇缺勤。
員工離職的另一極端形式是跳槽。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越低,他們考慮辭職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付諸實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發現,員工不滿意與跳槽意向之間有較高的相關性,而與實際的跳槽行為之間卻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關性。很多員工的個人因素,如職業經驗、經濟狀況等讓其難以最終做出跳槽的決定。一些研究證明:員工的經濟狀況以及找到一份可以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響員工跳槽的重要因素。由此,研究者們推測,失業率對于員工工作滿意度及員工流動率之間的關系有一定的預測作用。在失業率低的條件下,工作滿意度和員工流動率的相關程度要高一些。這是因為,當失業率低時,人們認識到他們還有許多其他的工作機會,于是當對目前工作不滿意時,傾向于辭職去尋找另一份工作。相反,高失業率限制了員工選擇其他工作的機會,他們寧愿保持原有的工作,盡管他們或許對這份工作很不滿意。因此,失業率越高,工作滿意度和員工流動率的相關性越低。
二、什么是外包工
法律意義上,人事代理公司是該工人的真正雇主。具體工作則由公司安排,包括崗位培訓。
外包工是一種新型的用工形式,沒有歧視成份,只是人們的觀念沒有完全改變過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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