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立婚姻的實質性要求如下:
1、必須是異性男女,我國不承認同性婚姻;
2、男女雙方必須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3、必須達到法定婚齡,男的不低于22歲,女的不低于20歲;
4、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不得是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6、雙方不得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或暫停結婚的疾病。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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