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勞務外包工沒有賠償,只有補償。標準為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條件
如果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未滿一年公司辭退應該如何賠償
工作不滿一年被公司辭退的賠償:
1、公司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公司應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辭退的,沒有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公司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員工不肯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其用人單位是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其具體補償金額請以實際為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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