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資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如果老板沒有及時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法律規定勞動者有權利要求支付工資,雇主不得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1.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所應當完成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報酬。
2.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七條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者仲裁機構調解或者仲裁勞動爭議的,應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條 勞動者有權依法組織工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不得歧視、打擊報復組織和參加工會的勞動者。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雇主未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支付。
注:以上法律依據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需根據實際情況綜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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