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結婚是男女雙方自愿的意思表示;
其二、結婚的男女雙方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
其三、結婚的男女雙方無配偶,符合一夫一妻制;
其四、結婚的男女雙方無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
主張適用的法律有《民法典婚姻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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