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保險交費都有60天的寬限期,超過60天的寬限期保險合同中止,兩年之內可以去保險公司復效,需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超過2年未復效的,合同終止。保單經過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約申請,保險公司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合同的內容。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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