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地補償款一般在3個月內打款。征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用土地的費用應在3個月內支付。具體歸屬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根據安置方式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安置單位。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損失情況支付。審批安置補償費用方案時可能會延遲打款。
法律分析
一、土地被征地補償款多久打款?
土地被征地補償款三個月的時間內打款,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二、征地補償款包含范圍
征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征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是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
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后,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青苗補償費是指征用土地時,對被征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
其他補償費是指除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征用土地給被征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在當代社會,一旦土地被征收的話,那么其中就會涉及到一個款項的發放問題,所以大家都比較著急,什么時候能夠具體的將所有的現金都打到自己的卡上,一般情況下三個月之內就可以完成,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關于安置補償費用的方案進行一個審批。
結語
土地被征地補償款應在三個月內支付,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具體支付對象和用途需根據法律規定和審批方案確定。在大多數情況下,征地補償款會在三個月內打款到您的賬戶,但特殊情況可能需要審批延遲。請您耐心等待并了解相關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修正):第九章 農民權益保護 第七十一條 國家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修訂):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性配套輔助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條 使用已經沙化的國有土地從事治沙活動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享有不超過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具體年限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使用已經沙化的集體所有土地從事治沙活動的,治理者應當與土地所有人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具體承包期限和當事人的其他權利、義務由承包合同雙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h級人民政府依法根據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保護集體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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